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正式公布,共31条举措,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新的重大部署。 “贯彻落实‘民营经济31条’,龙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责无旁贷!”7月26日,龙泉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以“全体会议+分组审议+代表座谈”的形式“问诊”龙泉市半年度经济运行情况,对“民营经济31条”和省、市助企纾困政策等落地落实提出要求。 在列席常委会会议人大代表座谈会上,代表们就产业结构、重点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压力、企业生产经营等提出问题,并针对性提出了盯引重大制造业项目签约、盘活低效闲置资源、推动消费回暖等建议。
今年以来,龙泉市人大常委会在常规制定年度监督计划的基础上,出台年度工作要点、助推三个“一号工程”专项行动和代表活动等方案,并在第一时间召开全市乡镇(街道)和开发区人大工作例会,谋划部署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在监督工作更加系统集成的基础上,龙泉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人大高度重视和关注民营经济发展,持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两个健康”示范区创建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监督力度,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听取相关报告,持续推动解决民营企业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为民营经济创新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同时,发挥好监督推动作用,发挥好代表主体作用,发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的建议》《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扶持的建议》《关于优化金融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建议》《关于充分发挥萧龙科创飞地作用促进龙泉企业创新发展的建议》等一系列高质量建议,监督支持政府改进工作,加快民营企业发展。 下一步,龙泉市人大将围绕“民营经济31条”谋细谋实民营经济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既定安排,把中央和省、市各级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促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中来,形成强大社会合力,共同促进龙泉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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