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限制使用“野味”等企业名称
本报南昌讯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记者朱嘉明报道:日前,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严格把控野生动物市场交易监管关口。
《通知》要求,严格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对含有“野味”“野生动物”“火神山”“雷神山”“新冠”等字样的自主申报企业名称予以限制使用,依法从严控制。加强网络交易平台的检查,监测防范为逃避监管而使用拼音、谐音、英文等手段表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同时,强化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各类野生动物保护社会团体、公益组织和广大志愿者的作用,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野味”,自觉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食品经营者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在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场所销售、加工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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