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了到二〇三五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其中强调要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这些目标的实现就要求行政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更好地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如东县卫生监督所结合本次主题教育,突出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采取整改措施,推动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增强法治观念,强化卫生健康执法能力建设
加强基础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教育。注重提高法律素质,培养执法人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观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和管理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自觉规范公务活动和管理行为,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对卫生健康执法人员进行卫生健康监督工作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法律水平。举办了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实务培训班,邀请南通市卫生监督所专家开展案件评查案例点评。开展了《行政处罚法》的专题培训,邀请了如东县司法局专家专门授课。
开展强化“三项制度”应用学习,组织年轻监督骨干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设备使用实地培训。组织全体监督员参加国家、省组织的线上培训以及本县机关干部在线学习。创新培训方式,将执法能力提升作为年内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建立了多形式、多途径、常态化的业务培训机制,积极组织开展“自我学习”,举办技能竞赛、案件评查、“周五小课堂”等活动,邀“请进来”司法局、检察院等专家前来授课,并派员“走出去”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举办基层卫生监督员跟班实操活动,基层卫生行政执法员到所跟班学习一个月,进行行政执法实务培训,苦练内功,深入挖潜,卫生监督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不断增强。
加大普法宣传,促进执法普法有机结合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制定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和“八五”普法责任清单,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职能优势,强化普法工作职责和责任。
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讲相结合,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开展职业安全健康、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负责人等管理相对人法治教育培训,提升了管理相对人的法治意识,形成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推进普法执法有机融合,在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和各专项整治工作中,把普法与执法紧密结合起来,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给当事人进行法律宣传,每一案件文书都将情理、事理、法理讲清楚,说透彻,通过提升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制作质量和水平,使执法过程成为最为生动的普法实践。
开展以案释法。每季度精选专业领域的典型案件,用生动形象的文字和图片进行以案释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贴近百姓、贴近生活。
以“三项制度”为抓手,促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
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执行过程中积极探索,细化制度,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制改革相衔接。在硬件投入上得到县财政支持,及时配备、更新手持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等设备,保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的顺利实施。
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开展谈心谈话,个人自查问题9条,单位集体5条,本着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建章立制、常态保持的原则,加强内部管理,现已整改落实,且进一步梳理清理规章制度38条。认真落实如东县卫健委行政处罚工作规定、重大行政决定“双公示”制度、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卫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配套制度。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和各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积极创造条件并落实工作措施。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包括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权力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等。在江苏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及南通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示内容主要有: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行政执法流程图;投诉举报电话等。
积极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积极应用和探索新媒体手段,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按照执法种类、性质、流程,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现场行政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根据行政执法全过程视音频记录制度,规范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保障执法相对人和执法人员合法权益。配备手持执法终端,行政执法记录仪等设备,按标准建立询问调查室2个,落实全面规范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的措施,按照规定的音像记录适用范围,做好音像与文字记录的衔接工作,对重大行政执法事项执法活动和办案场所全程记录。在行政执法重要环节如执法现场、调查取证、送达等行政执法过程进行音像记录,按规定对执法影像资料进行妥善存储、整理、调阅、复制。对重点场所探索实施视频在线监控,目前布点6个。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序开展。根据《如东县卫健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规定的重大行政执法事项和审核流程、材料、方法及签发程序等,对执法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并形成处理意见。建立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法制审核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的职责。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对列入重大执法决定范围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审核其实施依据、执法主体、事实证据认定、行政程序、适用法律、自由裁量、告知事项、文书规范等,出具书面意见。加强与本委法律顾问的联系和沟通,对重大行政决定进行事前讨论、咨询。通过规范的法制审核,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公正、公平。
注重社会监督,提升社会群众对卫生执法的满意度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和管理相对人的监督。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采取灵活多样、方便群众的方式,在法定期限内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并及时予以更新。执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依托江苏政务网、如东信用网及其他方式、平台进行执法信息公示。加强事前公开,主动通过在办公场所、新媒体等途径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身份、职责、权限等内容,公开社会监督电话和投诉举报电话。公开执法流程、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加强政务服务管理,将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等对社会进行公开,广泛接收社会监督。规范事中公示,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主动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出示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按规定规范着装。向当事人出具执法文书时能主动做好告知、解释工作。在执法过程中,统一着装,向执法对象出示执法证件,并做好告知说明。事后公开方面,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上级抽查清单,落实随机执法人员、检查对象,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按规定时间要求及时进行公开。
群策群力,聘请卫生监督行风监督员。为进一步增强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构建行风监督员常态化监督机制,推动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该所从人大、政协、新闻单位、学校、群众团体等群体中选聘10-15名政风行风监督员,通过日常监督、明察暗访、调查研究和人民群众的反映,提出合理化建议,强化社会监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提升社会群众对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图文/佘林昱 张睿 张建军)
编辑 丛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