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个人有关事项当“私事”
■辛 文
竹筒倒豆子 作者:周 洁
近期,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规定》强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待这项工作,如实、客观、坦诚地向组织报告每一个事项的真实情况。
请示报告是铁规铁纪。习主席严肃指出:“有的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打埋伏、八小时之外找不到人,能说对党忠诚吗?”对党忠诚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不是有条件的而是无条件的。作为党的领导干部,对于个人有关事项,是应报尽报、需报即报,还是错报漏报、瞒报不报,直接反映出一名领导干部对党忠不忠诚、老不老实。
个人有关事项,看起来似乎是领导干部个人的家事、家产问题,实际影响早已超出家庭范围,绝非个别人片面理解的“私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与廉政和作风状况密切关联,可以看出一名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齐家。作为领导干部,本着对组织负责、对自己和家庭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向组织说实话、报实情、交实底,才能在对党忠诚、遵规守纪上树起好样子。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习主席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作为严明党的纪律规矩、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措施,有力推进管党治吏走深走实落地见效。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已经成为领导干部在岁末年初的一项既定工作安排,大多数领导干部都能如实、及时报告,体现了应有的政治自觉和纪律意识。
然而,面对填报表格,也有个别领导干部出现不规范填写、错报、漏报现象:房屋面积填个大概数、收入多少凭印象写、理财明细不精确等。发生这些问题的背后有多种原因。比如,思想不重视、政策把握不准、与家属信息沟通不及时不全面等。但说到底,还是政治意识、纪律意识不强。
瞒报非小事,说谎有代价。因违法违纪问题受到查处的领导干部中,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占很高比例。对有漏报瞒报情形的,在查核结果处理上已经划出底线、亮明红线。“可有尘瑕须拂拭,敞开心肺给人看。”每一名领导干部都应该也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作者单位:战略支援部队信息工程大学洛阳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