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有网友爆料,4月1日在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回龙村,一村民与村书记发生争执并持刀将其捅死。
目前,当地公安部门证实,事发当日确实已经接到该起警情,但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
根据当地一位村民描述,该事件发生在4月1日,确实有该起事件发生,伤者也确实是该村李姓书记。至于网传书记已经死亡的消息,该村民表示不方便透露。
有记者向回龙寺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求证相关情况,但政府工作人员让记者拨打当地公安部门的电话核实,随后挂断电话。
一起发生在当地的恶性事件,被害人伤情如何?是否死亡应该不涉密,但是从当地镇政府、办案的公安机关,以及村里的普通村民都这起案件都不愿意做过多评论,对村支书是否死亡三缄其口,都说不方便透露。
村支书到底是因为何事和村民爆发了冲突,甚至到了刀戎相见的地步?是两人在私事上产生了冲突,导致悲剧的发生。还是二人因为公事产生分歧,最后选择拔刀相见?这应该不涉及秘密,眼镜哥色认为应该是可以公布的。村支书是在医院救治?还是不幸遇害,这个目前也无从知晓。
现在眼镜哥比较关注的是从视频来看,凶手应该是在办公室行凶的。那他的凶器刀是从何而来?这把凶器的来源,将成为本案定性的关键因素。
如果是凶手一开始携带致作案处,那就极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你随身携带刀具,并且最后使用刀具作案,这就是有预谋的谋杀,是故意杀人罪。如果村支书已经死亡,那就是故意杀人罪既遂。然后村支书没有遇害,那就是故意杀人罪未遂。
假设这把作案刀具是在起冲突以后,凶手随手拿起办公室的刀具,那就要结合案情和证据,综合分析是故意杀人罪,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亦或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剥夺他人生命都不是违法,希望公安机关能够早日调查清楚,公布相关情况,给关注此事的读者一个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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