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右中旗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某饭店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场所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液化气罐),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经查,该场所经营者存在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违法行为,刘某也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大队对违法行为人刘某移送至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决定。
消防部门提醒
易燃易爆品属于危险品,常见的易燃易爆有汽油、液化气、煤气等。这类物品危险性很高,一旦出现问题,就容易造成巨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应存储在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专用仓库,使用时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来源:兴安盟消防救援支队
责任编辑: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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