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真实案件纪实,旨在:破解犯罪心理,捍卫正义人间!探查人性阴暗,杜绝犯罪发生!温馨提示:本文为付费内容,前三分之一免费阅读
在中国数千年的文化传统中遗留下来很多好的东西也留下来了很多糟粕,其中“重男轻女”绝对算得上对来老百姓影响非常深远的陋习了。时至今日还有部分地区存在重男轻女的现象,类似于养女儿就是给别人养,养儿子才是给自己养这种观念在很多欠发达地区也一直存在。在本案件中就曾经发生过一起类似的事件,重男轻女多可怕:江西女子为凑钱帮儿子结婚,卖掉不满1岁亲外孙。
张招娣出生于江西一个贫困家庭里,在她的上面还有两个姐姐分别叫盼娣,念娣,光是看这三姐妹的名字就知道其父母对于儿子的执念有多深,生了三个女儿还要继续生,一定要生出来个儿子为止。最后不知是上天垂怜还是概率问题,第四个孩子终于是儿子了,招娣的母亲王梅喜出望外在当地大摆宴席,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在招娣的印象中童年似乎就是在不断地农活中长大的,在生下弟弟后父亲就因病去世了,诺大的家庭只剩下孱弱的母亲王梅和三姐妹以及嗷嗷待哺的弟弟张立,由于母亲身子骨弱因此农活一开始便是由大姐和二姐承包,招娣则负责家中的杂货,后来招娣也长大了干农活的人就多了一个。
反观弟弟张立由于母亲的宠爱,从小就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甚至到了十多岁的时候还是五谷不分,作为一个农村人不知稻谷为何物是让人震惊的,更别提干家务活了。由于对这个儿子特别看重母亲将家中所有的爱都留给了这个弟弟。
家中贫困吃肉的机会不多,但每一次吃肉弟弟张立必然是第一个动筷子的,然后是母亲王梅,最后才是三姐妹。在三姐妹小时候从来没有什么新玩具,新衣服,一直都是一件衣服大姐穿完二姐穿,最后留给招娣穿,至于玩具零食三姐妹从来没见过,按照母亲王梅的话来说
“女孩子家都不要这些东西,饿不死就行了,反正以后都是要嫁人的”
而弟弟张立从小就各种玩具,衣服不断,当时招娣家中还是比较贫困的,但只要张立看上了那个玩具母亲必定会想方设法给他买下来,就算自己没钱买也会让已经在外打工的大姐二姐寄钱回家给张立买。
招娣的大姐和二姐从小就在母亲王梅的重男轻女思想影响下,认同“女子不如男”的错误观念。因此,她们只念完了初中就出去打工谋生。两个姐姐工作后赚到的钱,除了必要的开支,都会寄回家给母亲。
起初,王梅直言两个姐姐挣钱是对弟弟张立的资助。但后来似乎也意识到这样的借口过于露骨,就改口说两个女儿挣钱是在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无论什么借口,王梅的真实用意都是明摆着的——把两个女儿赚来的钱都为自己和张立所用。
然而,招娣的两个姐姐性格软弱,从小缺乏反抗精神。面对母亲的压制和弟弟的吸血,她们从来没有设法争取过应有的权利,只能任由母亲和弟弟“吸血”。两姐妹的遭遇成为招娣童年的一大伤痛,也促使她下定决心要在未来改变这一切。
在张立成长的二十来年中母亲王梅从没出去打过工,父亲也早早就去世了,按理来说他们的家庭条件应该不怎么好,但张立的人生中就没有出现过缺钱二字。
吃的穿的用的不说是顶级的,反正不比同龄人差,甚至还要略胜一筹,由于母亲重男轻女导致张立的性格非常骄横,小时候就经常欺压几个姐姐,但凡招娣惹其不开心了便会立马在地上边打滚边哭,引来母亲王梅对招娣的痛骂。
但幸运的是招娣从小学习成绩就不错,在班上一直是名列前茅。很小的时候招娣就在书中看到过“重男轻女”是一种陋习,是应该要改变的东西,因此对于母亲一味的偏爱弟弟张立,招娣的内心感到忿忿不平。
一旦有偏爱就必定会有压榨,在招娣还小的时候母亲压榨大姐二姐,上文中也说了两人的性格是软弱的,因此也只能被动的接受母亲不公的对待。
但接受过教育的招娣明白母亲王梅的做法对自己和两个姐姐非常不公平。她数次试图反抗母亲的安排,主张应该平等对待所有孩子。但是,在母亲的权威面前,还是失败了。
王梅觉得招娣读太多书了,她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女儿总要嫁人,嫁了人的姑娘便是泼出去的水”,读那么多书做什么。于是她数次想方设法阻止招娣上大学,觉得女孩子读书是没有必要的。
幸运的是,招娣的两个姐姐都非常支持她上大学。尽管母亲百般刁难,但是两个姐姐鼎力相助,招娣才得以顺利通过高考,进入大学学习。在姐姐们的支持下,招娣终于实现了通过教育改变命运的愿望。
大学毕业后招娣留在了城市里,她不想回到这个满是愚昧和不公的家庭中去,因此招娣在城市里找了工作。并且找了一个对她很好的对象,看起来招娣过的十分幸福,但很快她的母亲就来说彩礼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