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衡南县车江镇车江村村民,2016年我村黄明组成立了一家名为“衡南中衡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的企业,主要经营范围为床垫、沙发、海绵、复合材料及附属材料生产、加工、销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海绵废料、边角料。
原本海绵废料、边角料还能卖给包装厂用于打包使用,由于近年来国家对包装材料的环保要求越来越严格,海绵的边角料需求量大为减少,已经很难卖出去了,目前只能做工业固废处理。因而海绵体积大、重量轻,运往固废处理场运费成本高,从2018年开始,该厂长期利用夜晚偷偷焚烧海绵废料、边角料,而海绵主要成分是聚氨酯,聚氨酯一旦燃烧就会产生含有剧毒氰化氢的气体,导致附近居民时常闻到难闻的刺激性气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身体健康,因该厂实力雄厚及与当地复杂的关系,令我们敢怒不敢言。
今年9月,省环保督察组到衡阳进行环保督查回头看,这个厂在督查组进驻时一直没有焚烧,我们只能与衡阳市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市环协)联系,希望他们帮我们向省环保督察组反映情况。
10月19日,市环协调查员来我们村了解情况,并同意晚上在此蹲点核实我们反映的情况,晚上10:30,该厂果然又在偷偷的焚烧海绵边角料,只见现场火光冲天并伴随着强烈的刺激性气味,调查员到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并在次日在该厂调查时发现了焚烧海绵的专用土坑,同时还发现该厂原料废包装桶(危废)竟随意堆放在露天处。
在反映的问题得到证实后,市环协答应经过进一步调查后会将此问题向上逐级反映,并将结果回复给我们。
未料我们满心欢喜等来的却是衡南县生态环保分局敷衍了事、徇私舞弊的回复。所反映的问题①:长达2年时间的违法焚烧海绵边角料,竟被解释为新员工的一次擅自行为,并称该公司的边角料可回收为再生绵(工艺上完全不可能),实在可笑。海绵属于工业固体废物,根据相关法规,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的单位应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其实只要核查该厂的固废台账、年生产量就能轻松了解该厂的固废是否存在违法焚烧行为。
“衡南中衡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在长达两年时间里,利用夜晚做掩护焚烧生产海绵时产生的边角废料,此举严重污染大气环境,是典型的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另所反映的问题②原料废包装桶(危废)随意堆放,未按规定堆放在贮存设施内。在回复中未被提及,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而依据该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三)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二十万元的,按二十万元计算。
衡南县生态环境保护分局对事实、证据清楚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不依法履职,我们将据理抗争,逐级向上放映情况,我们强烈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对该厂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以儆效尤!并保证不再焚烧该厂海绵边角料,维护当地居民的身心健康!
(2020年10月19日22:38分拍摄的现场照片)
(2020年10月20日上午拍摄的焚烧现场照片)
(2020年10月20日上午拍摄的危险废物露天堆放现场)
附件:衡南县生态环境分局调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