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起诉+促成和解 心贴心调解示范岗助力农民工讨回工资丨<第4449期>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没有老板的身份、住址信息,连起诉状都没办法写,他们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成立了“民行检察心贴心调解示范岗”,旨在进一步加大民事检察和解工作力度,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维护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
近日,该院依托“示范岗”办理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支持起诉案件,并成功促成了双方和解,帮助5名农民工拿到了拖欠了两年的工资,有力保障了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由某某等5人自2021年8月起在王某经营的汽车配件厂工作。在工作的一年多时间里,王某共欠付5人工资合计3.5万余元,承诺于2021年10月末前结清,并出具欠条。其间,虽经多次索要,但王某并未按约定全额支付他们工资,仍有2.2万余元未给付。
由某某等人不掌握王某的身份、住址等必要信息,无法提起诉讼。了解到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职能后,他们连忙来到振兴区检察院反映诉求,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帮自己讨回辛苦钱。
“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支持起诉职能,就是为了帮助弱势群体解决‘打不了官司、打不起官司’的难题。”振兴区检察院受理后,通过实地走访和审查,认为王某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其拖欠行为损害了由某某等人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决定对该案支持起诉。经检察机关多次释法说理和协调,王某与由某某等5人签订了和解协议,拖欠的2.2万余元工资已全部给付。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探索开展支持起诉工作,依法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正是我们推动实现实质意义上的诉权平等的法治实践。”振兴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能动履职,担当作为,切实发挥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让公平正义不仅存在于法律条文中,更存在于人民群众心中。
来源: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
编辑:李晗章校对:马 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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