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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丨南平市延平区两级检察机关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新法速递
2022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将正式施行,这部法律是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
为切实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4月28日上午,南平市延平区两级检察院在延平区南剑州大剧院广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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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警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现场群众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法律知识,解答群众疑难法律问题,积极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提升法律意识,树立法治观念,踊跃检举揭发有组织犯罪线索。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把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走深走实。
左右滑动
什么是“有组织犯罪”?
《反有组织犯罪法》又有哪些亮点?
检察官带你一起学习
01
有组织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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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02
恶势力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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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03
“软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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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暴力”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
亮点一
依法从严惩治黑恶势力
► 严格掌握从宽政策
有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要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等适用,充分运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刑罚。
►区别于普通犯罪的羁押手段
有组织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异地羁押、分别羁押或者单独羁押。
►异地执行、慎重减刑
对特定有组织犯罪罪犯异地执行刑罚、严格减刑假释。
亮点二
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 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将被全面调查
·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活动的;
·为有组织犯罪组织及其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
·包庇有组织犯罪组织、纵容有组织犯罪活动的;
·在查办组织犯罪案件工作中失职渎职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
·其他涉有组织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
►多部门协作配合,建立线索移送沟通机制
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建立线索移送沟通机制,发现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线索的,依法处理或及时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亮点三
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
► 候选人资格审查
民政部门应当会同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发现因实施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发现有组织犯罪线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亮点四
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不受伤害
► 落实各方责任,建立防范机制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发现涉及有组织犯罪行为的,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公安机关。
►加强对涉未成年人的有组织犯罪的惩治
·发展未成年人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依法从重给予行政处罚。
亮点五
打财断血,防止“死灰复燃”
► 全面调查财产状况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办案需要,全面调查涉嫌有组织犯罪的组织及成员的财产状况,依法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各类财产情况,部分特殊财产经过法定程序,可以依法先行出售、变现或者变卖。
►报告个人财产及动向
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判处刑罚的人员,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报告个人财产及日常活动,报告期限不超过五年。
亮点六
依法保障相关人员权益
► 保障涉案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
强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对有组织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采取异地羁押措施的,应当依法通知其家属和辩护人;涉案财物处置应当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并对涉案财物处置涉及的利害关系人的有关诉讼权利作出专门规定。
►对证人、鉴定人、被害人、举报人等的保护措施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采取保护措施,保护举报人、控告人、证人等相关人员人身安全:
·不公开个人信息;
·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禁止特定人员接触;
·对人身和住宅专门性保护;
·变更身份,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单位;
·其他必要措施。
原标题:《扫黑除恶丨南平市延平区两级检察机关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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