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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调研怀化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
4月22日至23日,省纪委监委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省法院党组成员粟志远一行在怀化调研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左牧主持会议。市纪委监委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中院党组成员袁江涛,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邓连波,市优化办副主任杨海波,怀化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吕轶雄,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向敦来,怀化经开区相关部门负责人,5位民营企业家及市中院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座谈会上,向敦来汇报了怀化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情况。与会人员围绕加大企业产权保护力度、审慎开展财产保全、商事纠纷诉源治理、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等方面逐一进行了交流发言。
粟志远充分肯定了怀化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
粟志远强调
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转化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力度,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企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影响营商环境的重点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将“如我在诉”理念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全面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深入剖析问题成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把问题清单变成成果清单。
要坚持能动司法,真正做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与时俱进更新司法理念,做到让企业满意、让群众满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自律,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不踩红线、不越底线,依法公正办案,努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和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和湖南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实地走访湖南兴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月22日下午,粟志远一行实地走访了湖南兴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地查看了高端电子保护玻璃生产线,详细了解了新型光电显示全产业链布局。
作者:周纯华、蒋莹
原标题:《省纪委监委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调研怀化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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