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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浦江经验” 玉溪中院在行动
7月31日,为了践行“浦江经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浦江经验”的重要指示,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基层社会治理的全过程,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进来到元江县曼来镇申请执行人杜某某家中下访接访。
2019年11月,被告人李某某因琐事与申请执行人杜某某之妻丁某发生吵打,并用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连续捅刺丁某头部、胸腹部,致丁某抢救无效死亡。玉溪中院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某某等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共计55157元。因被执行人李某某已被执行,无履行能力,致使杜某某申请执行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款未得到执行,其进行信访并申请司法救助。
王进院长轻车简行,直接奔赴元江县曼来镇红旗村委会长命田组杜某某家中,向杜某某了解其家庭成员、生产生活、经济收入来源等情况和因家庭变故遇到的困难。
杜某某表示本不富裕的家庭因妻子被杀害,失去劳动力和经济来源,还背负债务,独自抚养两个未成年孩子和赡养老人,因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款未得到执行,家庭生产生活已陷入困境,希望法院对附带民事赔偿款进行司法救助,以解决其所面临的实际困难。
王进院长对杜某某进行了安抚,并鼓励其重振信心,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款的问题,按规定纳入司法救助。希望杜某某将救助金用于发展生产,增加经济收入,提高生活水平方面。同时,要确保孩子不能辍学,遇到困难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映。杜某某感谢党的政策好,感谢玉溪中院帮助渡过难关,并表示有信心带领整个家庭走出困境。
离开杜某某家后,王进院长与元江县委、曼来镇相关领导进行座谈,就下一步如何帮扶杜某某解决家庭实际困难进行了深入交流。
学习践行“浦江经验”,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中,坚持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王进院长从自身做起,亲自研究方案,针对性地对下指导,带领基层干部深入基层一线下访接访,促进矛盾纠纷在基层化解;做到让领导多下去、让群众少上来,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以实际行动彰显了人民法院司法的温度和为民司法的担当使命。
来源|玉溪中院新闻中心
原标题:《践行“浦江经验” 玉溪中院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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