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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关于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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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
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有效应对当前境内外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确保疫情“不输入、不反弹、不外传”,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进出芒市要求
(一)芒市居民非必要不出境、不前往边境地区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
(二)进出芒市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德宏抗疫情码”绿码、“通信行程卡”绿卡(以下简称“两码”绿码),体温正常的情况下通行。其中:边境严管识别区非必要不进出,确需进出的还需持有属地指挥部签发的通行证明。
二、重点人员管理
(一)“附件1”所例八类重点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告,严格按照“附件1”要求进行管理。管理措施解除前限制流动。
(二)全市城乡居民要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和个人防护,注意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身体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异常症状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行业场所防控
(一)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行业场所、居民小区、村组要严格“三个严禁”要求,认真落实扫码查验、测量体温、督促佩戴口罩、职工健康监测、场所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发现扫码为黄码、红码人员,要立即将其安排到空旷的临时隔离区域,并第一时间报告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联系电话:0692—2114921)。
(二)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规定,按相应频次进行采样检测。
四、聚集性活动管控
(一)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制度,白事按要求向所属社区(村)报备,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二)继续暂停联欢聚餐、宗教活动、宗亲聚会、同学聚会、文艺演出、民俗节庆、广场舞、展销活动等群众聚集性活动,不得举办“杀猪宴”。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
(三)各单位团拜、联欢、聚餐、年会、大型慰问等单位聚集性活动暂缓举办。内部会议要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规模应制定防控方案,严格防控措施。
(四)60岁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尽量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
五、积极主动接种疫苗
根据国内外研究结果显示,新冠病毒疫苗对预防感染、预防再传播,特别是预防重症和死亡等方面都有明显效果。全市3岁以上适宜接种人群,特别是60岁以上人群要及时联系社区(村)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8岁以上接种第二剂满6个月的,尽快接种第三剂加强针。
六、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
各乡镇、街道、农场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疫情防控组织领导,认真排查管理返乡八类重点人员,全面统筹好辖区各项防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压实“部门监管责任”,重点加强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且屡教不改的市场主体,一律关停整改。各市场经营主体要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制定并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广大城乡居民要当好健康第一责任人,严格遵守各项防控规定,积极响应和参与疫情防控,加强个人防护意识,主动参与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共同巩固筑牢全市防疫安全屏障。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终止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对拒不执行通告要求,干扰、阻挠疫情防控工作,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1.重点人员常态化分类管理措施
2.芒市各乡镇、街道、农场联系电话
3.芒市辖区发热门诊和发热哨点诊室
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一
重点人员常态化分类管理措施
以下风险人群必须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告,并接受相应管理,管理措施解除前限制流动:
一、境外入境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加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自理。
二、确诊新冠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治疗隔离结束返回芒市。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自理。解除后由社区(村)和卫健部门开展为期2周的健康随访。
三、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其中:密切接触者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次密切接触者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自理。
四、近14天有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返芒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自理。
五、近14天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返芒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自理。
六、在州外从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发热门诊(诊室)、口岸通道和抵边一线执勤作业、跨境货物运输等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近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不含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实行7天健康监测,第1、4、7天开展三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健康监测日期自抵达芒市之时开始计算,不足7天的补足7天,已满7天的进行1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做好防护,不参加聚集活动,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乘机抵达芒市借道前往其他县市的,要第一时间返回目的地并向属地指挥部报告,服从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返回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不得中途停留。
七、在州内从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发热门诊(诊室)、口岸通道和抵边一线执勤作业、跨境货物运输管理等高风险岗位工作的人员按照州、市原规定管理。若需出州应脱离高风险岗位14天,并向所属单位报备。
八、“两码”为红码、黄码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立即暂停流动,迅速报告社区(村),经风险核查后根据具体风险确定管理措施。
上述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动态调整。计划进出芒市人员要提前查验个人“两码”状态,密切关注出发地和目的地防控政策变动,避免出行不便。
附件二
附件三
来源: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原标题:《芒市关于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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