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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上城基层委动态二则
01/上城基层委党员参与“民法伴生活 法治迎亚运”——“典”亮公民法治素养观察点打卡活动
为了加强民法典宣传,营造法迎亚运的良好氛围,近日,上城区小营司法所联合杭州市上城区社区学院、致公党上城基层委开展“民法伴生活 法治迎亚运”——“典”亮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打卡活动。
居民群众通过微信扫码小程序进行答题,并围坐一圈互相学习,答题内容涵盖民法典及亚运相关的法律知识。“完成五个及以上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打卡并答对全部测试题,即可成为‘典’金手,前100名‘典’金手可领取杭州亚运会吉祥物套盒一份。打卡十个观测点,可获得‘打卡达人’特制电子章。”现场普法志愿者一边引导居民群众,一边讲解打卡规则。
致公党上城基层委委员朱晖、基层委党员、上城区社区学院联络指导活动中心主任吴国伟以及浙江电视台民生休闲频道“钱塘老娘舅”陈金林现场“把脉问诊”,分别从自身专业角度,融合“法”“理”“情”破解居民群众心中难题,将法治精准送到位、服务到位。
下一步,致公党上城基层委将继续凝聚专业力量,充分运用党派内的法律资源,为杭州亚运会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为实现“办好一个会,提升一座城”的目标贡献法治力量。
02/“致公明志讲堂”走进上城区社区学院
6月14日上午,致公党上城基层委委员、明志法律服务团成员朱晖来到上城区社区学院,在基层委党员、区社区学院联络指导活动中心主任吴国伟的组织下,为上城区老年大学草书班的学员们讲解了《民法典》的出台背景及基本概念,并重点分享了“以房养老,如何更有保障”这个老年人特别关心的话题。朱晖将《民法典》中的“居住权”的概念通过一个个真实的案例,向现场的老年人做了介绍。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典》新增了“居住权”的内容。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是从法律层面认可和保障群众对住房保障的灵活安排,满足特定人群的居住需求,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维护家庭和谐。老年大学的学员们表示非常欢迎这样贴近生活的普法小课堂,对自己的老年生活很有帮助!
本次讲座,也是上城基层委今年开展的第二次“致公明志讲堂”活动。今后,上城基层委将进一步发挥“致公明志讲堂”这个重要载体的平台集聚作用,依托党派丰富的资源,重点针对街道、社区和居民的现实需求组织好讲堂活动,进一步打响提亮致公明志品牌。
(图文:朱晖 编校:钟玉腾)
原标题:《【基层动态】上城基层委动态二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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