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不捕率超26%
在最高检2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还发布了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一些相关数据和典型案例。
数据
去年3948名未成年嫌犯附条件不起诉
在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表示,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严格把握“少捕慎诉”的原则。
据介绍,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猥亵儿童、拐卖儿童、引诱儿童、引诱幼女、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性侵幼女等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案件2775件3239人,起诉3017件3099人;共受理审查批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2838件56276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5169件77405人,其中,不捕率和不诉率分别为26.66%、7.34%。
2014年,全国共有1463个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占检察机关总数的40.96%,共决定附条件不起诉3948人,比2013年上升了17.08个百分点。
以上这些数字,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少捕慎诉少监禁”政策得到了较好落实。
现象
未成年人涉案近三成是盗窃罪
据调查,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年龄趋于低龄化,受理的14岁至16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
外来未成年人犯罪比率居高不下。2014年,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非户籍地作案人员共57932人,占总数的74.84%。这一情况在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的比率更高。
在未成年人涉案罪名方面,前5名的罪名依次是盗窃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其中盗窃罪占总数的29.33%。
除了未成年人自身的原因,因监护不到位,像离异或单亲、父母外出打工、父母遗弃等原因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也不在少数,占到总体的25.6%。
举措 检察机关八项措施保护未成年人
据介绍,《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立足于检察职能,强调了检察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权利和合法权益方面应当履行的五项职责以及职责履行到位需要建立和完善的三项制度。
这八项措施是:严厉惩处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努力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优势;积极参与犯罪预防和普法宣传工作;建立检察机关内部保护未成年人联动机制;推动完善政法机关衔接配合以及与政府部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跨部门合作机制;推动建立司法借助社会专业力量的长效机制。
其中,在“努力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一项中规定,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参与权、知情权等各项诉讼权利,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避免在办案中造成“二次伤害”。对于性侵未成年人等刑事案件,有条件的地方检察机关可以会同公安机关建立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处理监护侵害行为的工作加强法律监督,确保未成年人得到妥善监护照料。
观点
可望帮助更多困境中的孩子
针对司法实践中有些部门的具体责任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消极冷漠,敷衍塞责,导致一些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的恶性案件发生,八项措施规定“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怠于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方面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依法严惩侵吞、挪用、违法发放未成年人专项救助、救济资金等贪污犯罪,对国家工作人员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或可能受到侵害,应当采取措施而未采取措施,导致未成年人重伤或者死亡等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及时查办,保证国家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规定、福利政策落实到位。”
“最高检这一鲜明的态度有助于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帮助更多处于困境中的孩子。”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说。
本版文字除署名外均据新华社、《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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