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认定及退出标准和流程
自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时首次提出“ 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 ” 的重要指示,至今已经四年。现在少拜寺镇全党全员都参与了精准扶贫的工作,少拜寺镇共有二十个行政村、124个自然村、220个村民小组,总人口5.1万,耕地8.4万亩。虽然每村都有脱贫责任组、吗,每户都有政策明白人。但为了让大家更加清楚贫困户的认定、退出的标准和流程,小编再一次简述。
贫困户新识别会统筹考虑以下因素:
1.不愁吃。口粮不愁,主食细粮有保障。
2.不愁穿。年有换季衣服,经常有换洗衣服。
3.义务教育。农户家庭中有子女上学负担较重,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4.基本医疗。农户家庭成员因患大病(详见附件2)或长期慢性病,影响家庭成员正常生产生活,需要经常住院治疗或长期用药治疗,刚性支出较大,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5.住房安全。农户居住用房是C、D级危险房屋的,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贫困户新识别的流程为:
1.初选对象。在农户本人申请的基础上,对拟推荐的扶贫对象,按照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的程序,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下同)。
2.乡镇审核。经第一次公示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对初选对象进行审核。乡镇对初选对象必须逐户核查,做到不错不漏。对确定的扶贫对象名单,必须要有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长、包村干部、村委会主任、村支书、乡镇长、乡镇书记“六签字”,并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
3.县级复审。经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市、区)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内公告。
贫困户退出标准:
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该户有相对稳定可靠的增收渠道和收入来源,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有救助,住房条件有明显改善,有安全住房。
贫困户退出流程:
1.民主评议。由村“两委”组织召集相关人员召开民主评议会,按照年度贫困户退出计划,初步拟定贫困户退出名单。
2.核实认可。贫困户退出名单经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核实(没有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行政村经村“两委”核实),得到拟退出贫困户认可。
3.公告公示。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后,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4.脱贫销号。公示无异议后,于次年1月前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销号。
另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贫困户脱贫不脱政策,脱贫攻坚期内脱贫户依旧可以享受扶贫政策。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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