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今天下午6点启动2级响应!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省大气办《关于加强管控积极应对本轮污染过程的提醒函》(冀气领办函〔2022〕1号)要求,结合市气象台、市环境监控中心以及专家组联合会商结果,目前预判1月5日至9日,我市地面以偏南风为主,风速较小,湿度增大,大气扩散条件逐渐转差,污染物持续积累,可能出现重污染过程。为减缓污染程度,实现AQI指数削峰减频,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市政府批准,现向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1月4日18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应急响应内容包括公众防护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01
公众防护措施
①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②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③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02
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②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
③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对含挥发性有机物、产生异味及油烟等产品的使用。
④倡导工业企业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03
强制性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依据2021年-2022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报审版),督导企业严格落实橙色(II级)应急减排措施;进一步强化本地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工业企业的管控,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② 移动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县主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③ 面源管控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除应急抢险外,原则上,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湿扫频次,但应避开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
④全市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焚烧,市、县主城区禁止露天烧烤。
⑤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廊坊)和市直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按照《廊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补充说明》中职责分工及各自《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抓紧落实。应充分利用污染物在线监控、分表计电监控、高点视频监控和无人机航拍等技防手段,做好以下重点监管工作: 一是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法监管,确保工业企业、移动源、面源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切实做好露天焚烧火点管控,充分利用秸秆露天焚烧红外视频监控,对发现的火点,各级网格监管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三是加强燃煤供暖单位监管,充分发挥驻厂员作用,督促企业合理加大处理药剂投放量,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四是加强餐饮油烟管控,确保各类餐饮行业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五是应急响应期间,要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清单,分类施策、分级管控,绩效分级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可采取应急减排措施自主减排;对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项目)和疫情防控保障的企业、重点和民生建设项目保障清单的项目,充分保证不违规生产,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查、不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
来源:廊坊生态环境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