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姐妹,2020-2021年度徐州市巾帼建功先进典型申报开始啦~
好消息
@全市的姐妹们
2020-2021年度徐州市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典型
推荐申报开始啦!
巾帼心向党 百年正芳华
在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征程上,各条战线上的优秀女性,创造了辉煌业绩,完美诠释巾帼不让须眉的真正含义。为进一步激发女性参与城乡经济社会建设的热情与活力,在城市文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作出更大贡献,现决定评选命名一批2020—2021年度市级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快来看看吧
参评对象
(一)市级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申报对象为: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女性素质,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巩固脱贫成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群体;在关注民生、推动妇女发展中提供政策支持和有效服务,营造妇女发展良好环境的优秀团队。
(二)市级巾帼文明岗申报对象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中以女性为主体的处、科、室;行业单位的女性班组、岗台、车间、站所、生产线等;现役部队(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的女兵连、中队、班;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以妇女为主的商户(店)、小组、中心、部门、农业合作社、农业示范基地等。
(三)市级巾帼建功标兵申报对象为:积极参加“巾帼建功”活动,立足本职,争创一流,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突出贡献的各行各业优秀女性个人。
评选条件
(一)市级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坚定。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
2、促进妇女发展。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推动制定政策、编制发展规划、部署日常工作中充分考虑妇女发展需求,为妇女发展提供政策支持,营造良好环境。
3、工作积极创新。对“巾帼建功”活动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优化机制、拓展领域,为“巾帼建功”活动的创新发展出谋划策。
4、服务扎实有效。在“巾帼建功”活动创建中,关爱留守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为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发展、宣传妇女典型搭建平台,积极保障和服务妇女儿童平等参与发展、共享改革成果。
(二)市级巾帼文明岗评选条件
1、岗员构成达标。女性成员应占岗组成员的60%以上,岗组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女性,岗组组成人员为3人以上的集体。
2、积极开展创建。创建工作得到单位、行业领导的切实重视和支持,纳入整体工作安排,并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创建档案健全,创岗工作内容、活动信息、学习培训、服务机制等资料齐全。创建活动纳入文明建设和女性人才培养规划,工作场所创岗标识明显,工作环境整洁美观。有条件的单位可借助网络信息化平台展示巾帼文明岗风采。
3、岗员素质过硬。岗组成员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遵守本系统、本行业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爱岗敬业,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中贡献突出。
4、示范作用明显。注重品牌建设,工作有创新,服务有亮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岗组成员社会责任意识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服务群众热情周到,行为文明规范,在本行业、本系统、本地区创建集体中具有较强示范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三)市级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吃苦在先,乐于奉献。
2、弘扬“四自”精神,立足本职岗位,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熟练掌握本岗位职业技能,工作业绩突出,在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3、胸怀大局,热心公益,在投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带领妇女创业就业、帮助妇女增收致富等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业绩优异。
评选的先进典型(集体、岗、个人)没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记录,原则上应已获得县(市)级或行业(系统)授予的荣誉称号。已经获得过市妇联同等荣誉的单位不再重复授予。岗组成员中须有获得同级岗位技术能手、服务明星或巾帼建功标兵等各种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
申报途径
申报方式分为组织推荐和社会化推荐。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个人自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等多种形式参与活动。
电子邮箱:xzsfnlhh@163.com
联 系 人 :徐州市妇联发展部 杨敬学 王 锋
供稿:发展部
编辑:邢 蕾
核稿:刘志敏
审核:高 伟
女性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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