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有困难,政府来帮忙!嘉兴教育助学十问十答→
嘉兴教育助学篇十问十答(上)
问
我市每个学段都有学生资助项目吗?
答
是的,目前我市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比较健全,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问
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有哪些?
答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实施免收保育费,资助标准为对公办幼儿园幼儿按当地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保育费标准免交保育费;对民办幼儿园幼儿按当地公办三级幼儿园保育费标准减免。
问
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有哪些?
答
(一)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二)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生活费补助政策,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三)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实施营养午餐政策。在校期间,由学校每天向资助对象免费提供荤素搭配、营养合理的午餐,营养午餐的补贴标准为每生每餐5元,每生每年1000元。按学期申请,经认定审核后,各区县(市)按实际标准予以补贴。
问
高中教育阶段资助政策有哪些?
答
(一)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实施免学费、免代收费和免住宿费。免学费:对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纳入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免除学费;就读民办普高学校的学生按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进行减免。免代收费免住宿费:对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纳入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免收代收费和免收住宿费;各县市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进行减免。
(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对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纳入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三)中职学生免学费。免收对象为前三年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含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在校的学生。免收标准:公办学校全额减免;民办学校按减免标准进行减免:经物价部门核定的学生学费低于减免标准的,全额减免;高于减免标准的,学生只需缴纳差额部分(我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减免标准根据相应专业具体分档)。
(四)对符合资助条件的中职学生实施免代收费和免住宿费。经认定审核后按学期办理减免。各县市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进行减免。
(五)对一、二年级涉农专业中职学生和非涉农专业符合资助条件的中职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2000元/年。
(六)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奖励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七)校内资助。各地各校按规定提取专项经费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方式主要包括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发展性资助等。
问
高校新生如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答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可分为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两种。
(一)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由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凭学生入学通知书按就近原则由户口所在地禾城农商银行负责办理。
问
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
贷款额度为本专科生每生不超过8000元/年,研究生每生不超过12000元/年。学生在读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还本宽限期最长为5年。
问
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认定?
答
根据《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嘉教计〔2020〕63号)规定,学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嘉兴市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一)城市低保家庭学生;
(二)特困供养学生;
(三)孤儿;
(四)烈士子女;
(五)持证残疾学生;
(六)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七)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
(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九)其他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有下列情形的,可酌情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获得相关学生资助:
△1.因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人身重大伤害及财产重大损失的;
△2.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需承担大额医疗费用而导致经济困难的;
△3.其他情形导致经济困难并经有关部门确认,最终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定的。
问
我市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
我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包括:
(一)提前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学校会在新学期开学后和学期结束前,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同时宣传相关学生资助政策。
(二)学生或监护人申请。学生或监护人自愿如实在“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上填写家庭基本信息(特殊情况也可以填写纸质申请表),并提出申请。
(三)学校认定。学校认定小组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表进行核实。核实形式包括参考相关证明材料、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
(四)结果公示。学校会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
学校应在新学期规定时间内,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问
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怎么登录?
答
问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
答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各级各类学校建立起了“绿色通道”制度,即对已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用的资助措施,确保每一位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嘉兴教育助学篇十问十答(下)
问
非本地户籍的学生可以申请资助吗?
答
资助只与学籍有关,与户籍无关。非本地户籍的全日制学生不影响申请资助。
问
家中不止一个孩子,都可以申请资助吗?
答
如果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符合学生资助要求,都可以通过孩子所在学校申请。
问
申请资助有什么要求?
答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可以向学校申请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或幼儿园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或儿童。
问
学生在休学期内是否可以享受学生资助?
答
学生在休学期内不能享受学生资助。
问
已经享受学校免费用餐政策的学生,还可以继续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吗?
答
不能继续享受营养改善计划。
问
送教上门学生是否可以享受学生资助?
答
有全日制普通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正式学籍且接受送教服务的学生,可申请享受保育费资助、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和营养改善计划、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等资助项目。
问
如何发放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
答
除直接减免外,保育费资助、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原则上于每学期结束前通过学生社会保障卡发放。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于每年12月底前通过学生社会保障卡一次性发放。特殊原因无法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学生,可先通过学生银行卡发放;学生无银行卡的,发放至监护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
问
已获得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能否同时申请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答
同一学年内,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三者两两不可兼得。已获得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或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或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问
本专科生在学制期限内,办理了保留学籍或休学手续,还能发放国家助学金吗?
答
本专科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学校暂停对其发放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问
为什么说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
答
国家助学贷款不需要任何经济担保和抵押,是建立在大学生诚实守信基础上的商业性贷款。申请贷款时,学生不需要提供贷款担保或抵押,只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即可。
精准资助促教育公平,学生有困难,政府来帮忙,减免学费、发放助学金,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公办民办学校、在籍在校非本地的全日制困难学生都可申请,登录浙里办APP搜索“学生资助”即可在线办理。
来源:嘉兴交通经济广播
视频号|嘉兴交通经济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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