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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动态 | 平山法院使用电子封条查封房产
关于申请人李某飞与被执行人康某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平山县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名下某小区的房产。
2020年12月18日上午,执行人员随同河北国拍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查封,与传统查封方式不同的是,本次查封使用了一种全新的查封方式—电子封条。
据河北国拍工作人员介绍,电子封条是一种长方形的盒子,盒子两边的收缩臂能将电子封条固定在门两边的墙上,设有感应器和摄像头,当有人企图破坏电子封条时,它将自动发出警报同时对破坏者进行拍照取证,并发送至法官的手机上。相对于传统纸质封条易撕毁、易脱落等缺陷,电子封条具有坚固度高、威慑力大、取证容易的绝对优势。
电子封条的启用,在保障涉案财产不受破坏的同时,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和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对保障涉案财产的高效处置、增强执行威慑力、维护法律权威具有重要的意义。
来源:执行进行时
(ID:PSFYZXJ)
原标题:《执行动态 | 平山法院使用电子封条查封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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