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而复生”的美女囚犯!(下)
三、杀死“假二代”
这天,毕丽梅破天荒地给蒋来义打了电话:“来义,你在哪?我想你了。”
蒋来义接了电话,以为自己的诚意打动了毕丽梅,所以赶紧说:“我就在你家附近。”
但是毕丽梅没有让他直接来找自己,而是约在一片山林中,两人在山下碰头,便一起向山上走去。途中,毕丽梅撒娇让蒋来义背她,蒋来义怜惜她,便背着她登上了山顶。
蒋来义早已累得气喘吁吁,口渴难耐,毕丽梅体贴地递了一瓶饮料给他,蒋来义不疑有他,一饮而尽。
蒋来义不知道的是,这瓶饮料中被毕丽梅掺了足量的老鼠药,喝下去没多久就腹痛难忍,他向毕丽梅伸出手,希望毕丽梅可以拉他一把,没想到毕丽梅竟然直接将他推下了山崖。
毕丽梅杀了蒋来义,本来要找王某继续生活,但王某害怕出事,给了毕丽梅20万元,便要与她撇清关系。
毕丽梅将这笔钱作为逃窜资金南下,她准备跑到香港,再伺机出国,找个有钱人家过日子。
毕丽梅的目的地是香港,可是那个时候想要去香港还要经过很多正规程序,毕丽梅这样的逃犯身份走正规渠道肯定不行,只能偷渡。
她先来到深圳,人生地不熟,想要偷渡也没有渠道,便暂时停留在深圳的一家夜总会,边打工边寻找机会。
在夜总会工作时,毕丽梅认识了一个男人,她用陪睡的方式得到了男人的帮助,男人许诺帮助她去香港,前提是要给他五万元打通关系。
走投无路的毕丽梅给了男人钱,便一直翘首期盼男人的消息,可是几天后,找上她的不是男人,而是警察。
四、执行死刑!
警方控制住毕丽梅,就开始对她进行审问。起初,毕丽梅咬死不承认,但是一个月之后,蒋来义已经高度腐烂的尸体被一位村民发现,她再也没办法抵赖了。
2004年12月28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毕丽梅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毕丽梅死刑,并处赔偿金10万元人民币。
2005年4月1日上午,黑龙江省方正县人民法院接到上级指令,在当地布置临时刑场,就地处决毕丽梅。
从车上下来时毕丽梅已被吓得魂不附体,被法警拖着走路,只要法警一松手她就会像没骨头一样跌坐到地上。
法警本来想让她站起来,可是尝试几次都没能成功,一个行刑法官就说:
“算了,就让她坐着走吧。”
行刑的四周围了很多的人,大家都等着看坏人被枪决的场景,这个曾经美艳青春的女人,脑袋上马上就要有个洞了。
就在一切准备就绪就要执行枪决时,一个老头闯过了警戒线。
“让我亲手打死她!打死这个小妖精,为我儿子报仇!”
老人边哭喊边向毕丽梅奔来。
法警赶紧将老人拦住并试图将老人带离刑场,挣扎间人们才清楚老人的身份,原来他就是蒋来义的父亲蒋富贵。
蒋富贵已经64岁了,家中条件不好,好不容易供出来一个大学生还被人杀了,老来丧子的悲痛一般人是没有办法体会的。
蒋来义死后,他的母亲精神失常了,成天站在村口等孩子回家。
如今,看犯人伏法成了蒋富贵唯一的盼头。
3月31日蒋富贵听说毕丽梅要被执行枪决了,所以一大早就从七十多里外赶来刑场,只为亲眼看着毕丽梅付出代价。
最终蒋富贵被带走,行刑人员重新走向了毕丽梅。毕丽梅被蒙住眼睛,绑住双手,执行人员在他们的身后说道:
“张开嘴巴。”
毕丽梅颤抖着张开了嘴,很快子弹射出正中毕丽梅后脑,从她的嘴巴钻了出来,毕丽梅也仰躺在地上停止了呼吸。
现场的法官和检察官走进查看,确认毕丽梅已经死亡,又经过拍照、装袋等程序,毕丽梅的尸体被殡仪馆的汽车带走了。
五、死而复生,生而复死!
毕丽梅的父母早早等候在火葬场,等着为她收尸,看到女儿的遗体夫妻二人哭天喊地、痛不欲生,尸体化妆师擦去了毕丽梅脸上的血迹,又简单地给她整理了一下遗容。
按照规定,毕丽梅的尸体是要火化的,所以一切收拾妥当以后火葬场的工作人员就将毕丽梅的尸体推进了火化间,毕丽梅的亲人都被拦在了门外。
可那人刚刚推着毕丽梅的尸体进去没一会儿,就又推门跑了出来,一边跑还一边喊:
“诈尸了!诈尸了!”
火葬场的工作人员赶紧给法院打电话,叫来了刚刚监刑的法官和检察官,他们的饭都没吃完就赶去了火葬场。
听殡仪馆的工作人员说,正准备给毕丽梅火化,毕丽梅就坐了起来,脑袋还流着血,一直大叫个不停。
法官、检察官、法医们都懵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刚才在刑场你不是确认案犯已经死亡了吗?”法官严肃地问道。
“确实是死了啊!”
法医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但毕竟是长期跟死人打交道的,所以很快就冷静下来。走进火化间,法医与毕丽梅四目相对,毕丽梅看到枪情绪更不稳定了,法医试探地问道:
“你叫毕丽梅吗?”
毕丽梅连连点头就是说不出话,法医走近查看,原来毕丽梅的舌头被子弹打穿,说不了话。但是她没有死,是因为那颗本该从她的脑干穿过的子弹,产生了一点偏差,射中了她的小脑,小脑受损,她当场昏死过去,却没有真正伤及性命。
经过路上的颠簸和化妆师的摆弄,毕丽梅竟然奇迹般地醒了过来,这才有了“起死回生”的一幕。
毕丽梅的死而复生,并非什么“上天垂怜”或者“命不该绝”,仅仅是行刑中的一个技术性失误。
毕丽梅的亲属们跪倒在门外,央求:
“自古死犯,一刀折罪,毕丽梅挨一枪不死,这说明,她不该死,她已经一枪折罪,就放了她吧?”
哀求的声音让人听了落泪,可毕丽梅罪无可赦,只是可怜了即将失去孩子的父母。
最终,一个负责监刑的省法院官员说:
“在刑场也有一枪打不死的,会马上补枪,你们赶快找人去补枪。”
于是法警们又按照惯例抓阄确定了一个行刑人。
行刑人穿上白大褂戴上口罩走进房间,借口给毕丽梅检查身体让毕丽梅躺下,等毕丽梅躺下以后,行刑人就掏出枪对着毕丽梅脑袋连开两枪,这次没有意外,毕丽梅真的死了。这个刚从生死线上走一遭的杀人犯永远地闭上了双眼。
随后火葬场的工作人员连忙将毕丽梅的尸体推进了火化炉。
毕丽梅死时只有22岁,正是一个女孩子的花季。
法律从未规定执行死刑的时候只能使用一发子弹,她的罪行更不可能在第一发子弹落下后就全部被抹除。
任何胆敢触犯法律底线,枉顾法制与道德的人,都只会得到法律无情的惩罚与制裁,如果有人对第一发子弹没有打中要害而抱有侥幸,其实大可不必。
因为法律的子弹是无穷的,一发不中就两发,总有一发能够让犯罪者尝到自己应有的代价与惩罚!